我與友晚間到市區喝茶。原本打算到其他地方走走,一走過轉角,就看見一架電單車在我友的車旁,不曉得為甚麼,我竟然還有時間分析,他們那般靠近似乎不太尋常,俯看車內情景的角度太別扭了,不似任何好事人看到車裏有蛇般的踰閑,瞄到有人在觀望了,便若無其事的離開。但這二人,太怪了。在我想了一堆後,我才想看他們的車牌,我想我真的反應奇慢。只看到QKH。後面的不確定,模模糊糊間看見有個號碼極不顯眼的,硬生生的被遺漏了中間那個號。
車窗幸而是沒被敲破。我亦不認為他有理由敲碎車窗,因至明顯的物件,便是我遺在座位上、家門的遙控器和鑰匙。我的友,竟然很開心的說,有事做了,因為我們決定去報警,反正,警局就在對面而已。她是個唯恐天下不亂的人。似我。
但那值勤的警察也太爛了。僅一個未知數就查不到任何資料。原來這裏的追查系統是如此的朽敗啊。再說,他一點想抓到那個竊賊的意愿也沒有。說甚么,既然車窗沒被敲破,沒財物被盜便無所謂了,反正你們也不需要police report來申請保險賠償。
聽了火都滾。國家就是養太多這些爛仔,不思進取。
又。
我不喜寫流水式的實體日誌。但偶爾一些事件不會讓你有何思度的空間。它便那樣,或者無甚道理於其背後。只不過是聊廢話時可用以嚼咬的話題,不會有遐想,不會被人記著太久。
Friday, May 4, 2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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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comment:
马来西亚的警察是这样的,习惯就好
malaysia bole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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